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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打工子弟学校自然消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48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沈颖实习生 刘宇翔

  “贸然取缔,不合实际”

  记者:您对取缔打工子弟学校引起的风波作何评价?

  崔传义:按照海淀区教委的说法,本学期开学时分流学生预计超过15000人,但进展到现在,实际上并没有多少 学生如期地转到公办学校。如果不是这些打工子弟学校顶着压力继续开学,就会造成一万多学生无法就学,这是一个严重的社 会问题。所幸海淀区现在已暂缓取缔,但这个问题还没有最后解决。

  记者:您怎么看待打工子弟学校校长们和家长们的反应?

  崔传义:让孩子进入公办学校并没有错,这是个趋势。但事先需要调查研究公办学校是否真正有能力接收所有的打工 子弟。在尚未安排好这些学生的情况下,贸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不合实际。

  打工子弟学校是建立在农民工的低交费的基础上来运行的学校,它本身的学费要用于教学、租房、教师工资开支,让 他们来解决150万元的注册资金,这显然也不符合实际。

  “五证”的要求包括暂住证、身份证、务工证、居住证、家里没有监护人的证明,这里也存在一些问题。务工证自去 年12月就已被劳动部取消,而要“证明家乡有没有监护人”并不可取。不能因为有祖父母小孩就不能跟着父母,父母对孩子 的教育不能替代。

  政府对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与服务,一定要和被管理、被服务的对象充分沟通,倾听并理解他们的实际 困难和要求并妥善解决。

  “取缔该取缔的,保留该保留的”

  记者: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和政府的政策之间是如何互动的?

  崔传义:1998年之前,由于城乡分割体制,农民工子女一开始就被排斥在公共教育之外,打工子弟学校应运而生 ,对于避免一些农民工子女流落街头变成文盲有无法抹杀的历史贡献。政府和社会应该感谢他们。

  1998年后的第二阶段,国家教委和公安部开始重视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肯定了简易学校的存在,再加上农民工 进入城市速度加快,流动儿童增加,需求增大,民工子弟学校大量出现。

  第三阶段从2003年起,国办发布《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彻底废除了对农民工进 城就业的限制,同时提出流入地政府负责农民工子女教育,要以公办学校为主。

  这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以公办为主,实际上是说还要打工子弟学校作补充。对于那种事实上承担着民工子女义 务教育的打工子弟学校,主要的考核标准应该是“师资、安全和卫生”,对设备条件要酌情放宽,只要师资、安全、卫生没有 问题的,应该得到扶持,给它们提供教育经费或师资培训。确实存在一些学校教育质量比较差,但不能仅把责任归于他们,社 会也有责任。取缔该取缔的,保留该保留的。在这些学校从事了多年教育的老师,也应该给予尊重,不能一刀切地一律冠以“ 取缔、违法”之名。

  “应让打工子弟学校自然消亡”

  记者:我们调查发现有公办学校通过考试、变相收取借读费等方法来排斥民工子弟。对公立学校应如何监管?

  崔传义:这是一种歧视性收费,应该加以纠正,严惩不贷。事实上如果公立学校真正做到没有障碍地接收民工子弟, 它的教育质量更高,收费又合理,家长肯定是愿意去的,到时候打工子弟学校就会自然而然“消亡”了。

  记者:如果允许民办学校作为补充,如何监管它不借此牟利?

  崔传义:举办者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但是不应以盈利为目的,不能只凭办学者的自觉,政府应该设计一些政策来监 管限制,比如考察办学者的素质,如是否具有从教经历,每年投资学校建设的资金比例等,防止学校的收入最后都落入个人腰 包。对那些确实以盈利为目的的学校应该坚决取缔。义务教育绝不能成为盈利工具。

  记者:目前公办学校似乎还不能完全容纳所有的打工子弟,将来的趋势是什么?

  崔传义:在北京民工子弟中有38%在打工子弟学校,在珠江三角洲等地,实际上民办和公办接收农民工子女是1∶ 1。因此在现阶段,仍然要把民工子弟学校的综合管理放在比较重要的地位,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逐步从双轨走向并轨。农 民工子女尽量进入公办学校,扩大公办学校的招生规模,甚至包括新建一些公办学校来接收农民工子女,同时配套户籍制度变 革。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也要善待这些打工子弟学校。对比较好的学校,可以派公办教师,优秀的民办老师也可以选拔到公办的 队伍里来。更重要的是给予民工子弟“同城待遇”,城乡对立的鸿沟,希望能在孩子这一代逐步地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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