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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购房就必须搭购车库?消费者留好凭证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5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克兢;通讯员王莹、蔡一可)买房必须搭上买车库,要不这房子您就甭想买!9月26日,秦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购买由秦市某三家房地产联合开发的住宅小区的房屋时,销售商称如购买房屋就必须同时购买车库,否则不予出售。

  消费者认为开发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遂将情况反映到市12315。市工商局
房产所受理此案后,经调查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搭售行为。但由于这位消费者未交房款,消费事实并未成立。据执法人员介绍说,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这种销售行为,可以依法责令开发商改正此种销售行为,并可对开发商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商局房产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近期内秦市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消费者用于居住投资的消费情况增多,在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后,比如在购买时出现买房时提出附加条件、沙盘的鸟瞰图与规划局批准的规划用地不符或者开发商超期办理产权登记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并及时与12315或工商局房产所联系,电话是12315或322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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