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消协禁对童叟参团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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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23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近日,中消协和浙江省消协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严格禁止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坚决查处“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明令制止行业内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做法。 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旅行社都要加收额外费用,浙江省消协早在2005年就对此提出了公开批评,并建议旅行社积极整改。但是,日前该省消协再次对全省12家
对此,浙江省消协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提供相同的商品和服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实行价格歧视。仅仅因为参加旅游的是老人、小孩,旅行社就要对其另行加价,明显存在着价格歧视,并有强制交易的嫌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