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是依法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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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58 中国新闻网 | |||||||||
杜永胜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网9月28日电 中国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今天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是在依法办事,森林公安在执法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执行,未经过批准就是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的行为。 杜永胜说:“关于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的问题,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执法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森林法》、《野生动物法》和相应条例。”他解释说,之所以这
杜永胜还表示,森林公安在执法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执行,未经过批准就是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的行为。 据他介绍,近年来,一些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为有效遏制这一势头,森林公安在加强日常工作的同时,还在一些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组织实施了专项打击行动。仅“十五”期间,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就相继组织开展了“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候鸟行动”、“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特大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国际上也树立了中国政府保护生态的良好形象。 据统计,2005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涉林的刑事案件13000多起,涉案金额4亿多元人民币,涉案犯罪嫌疑人18000多名;查获犯罪团伙400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