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昌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当庭表示要求上诉(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2:26 江南都市报 | |||||||||
吴国昌在审判书上签字 宣判时其家人没有到庭吴国昌当庭表示要上诉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3时50分,震惊全国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国昌用氧割设备切割京九线铁轨一案,在南昌铁路 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和放火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吴国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宣判后,吴国昌当庭表示要上诉。
“犯罪中止”辩称被法院驳回 9月22日,吴国昌在第一次开庭时突然提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并自辩称其行为不足以使列车颠覆。但法院从南昌 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取证得知,被切割的铁轨必将导致后续列车发生脱轨、颠覆事故。 另外,吴国昌辩称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法院审理认为,犯罪行为人故意毁损铁路行车装置,使经行的火车有倾 覆的危险,属于犯罪既遂,造成了我国铁路法中刑事责任所称的“严重后果”,对吴国昌“犯罪中止”的辩称不成立,法院不 予采纳。 宣判时吴国昌家人没有到庭 昨日下午3时50分,当吴国昌被第二次带进审判庭时,他依然如第一次被审判时一样,朝旁听席扫了一眼,但没有 看到家人,他眼中的绝望更明显了。 据了解,第一次开庭审理一结束,吴国昌的家人便赶回了浙江。由于路途遥远,一审宣判没有来,上诉到省高院期间 才有可能会再来。 两罪并处被判无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国昌用氧割设备破坏铁路轨道,造成京九上行线中断行车3小时31分钟的严重后果,其 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用放火的方法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又构成放火罪, 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两罪并罚,决定一审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吴国昌当庭表示要上诉。 文/图欧阳滨记者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