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获刑20年“保护伞”获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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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3:40 北京晚报 | |||||||||
本报合肥讯安徽亳州市又一黑恶团伙昨日受到法律的严惩,亳州市中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判处“黑老大”王永林有期徒刑20年。原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浅玉祥充当王永林保护伞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案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18年有期徒刑。 自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间,该团伙通过插手民间纠纷、经济活动等,依仗暴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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