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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北高速公路“8•26”交通事故认定大货车负主要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5: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彭卫、通讯员李军报道:记者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获悉,京珠北高速公路“8·26”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确认:当事大货车负主责,当事大客车负次责。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认定,事发当日,当事司机李献华驾驶河南大客车行至事发路段,在快车道跟车过近,为避免碰撞前车而紧急向慢车道变更,碰撞到前方由当事司机谭恩阳
驾驶、正在慢车道内倒车的湖南大货车。事故造成大客车乘客17人死亡和多人受伤。事后,大货车司机谭恩阳和车主贺海明逃逸。依据有关规定,该事故由当事大货车司机谭恩阳和车主贺海明共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大客车司机李献华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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