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海事强制令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6:50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庭法官利用双休日时间,成功调处一起因浪损导致小孩死亡而引起的海事强制令案件。 2006年8月18日,申请人唐建安所属船队在阳新县水域的长江边搁浅后,因船舶脱险加速起航时引起的较大波浪冲击,造成岸边一10岁小孩落水身亡。被申请人王忠水、王建德等4人系该小孩亲属,在获知事故发生以后,强行留置了申请人船队。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
为了尽快圆满解决纠纷,减少申请人的船期损失,也使被申请人解脱悲痛,投入新的正常生活,该院对此案十分重视。海事庭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迅速前往海事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案情,收集证据,为依法调解纠纷奠定基础。然后,海事庭法官赶到船舶留置现场进行细致的调解。由于该院法官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根据法律和事实,抓住调解的切入点,加上耐心细致的人性化工作方式,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现场,申请人积极筹措人民币13.5万元,一次性赔偿了被申请人损失,被申请人也积极配合,协助将船队顺利交还了申请人。至此,该院不仅解除了非法留置的船舶,而且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真正的维护,终于成功解决了这起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 (武汉海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