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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地方标准 美容美发店不能设“暗间”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7:47 云南日报

  新华社上海9月28日电(记者俞丽虹)上海公布了两项针对美容美发、沐浴行业的地方标准,其中规定美容美发店不能设“暗间”服务。

  近年来,美容美发、沐浴行业在国内许多城市发展迅速。统计显示,目前上海约有2.7万家美容美发经营网点,2000多家公共浴室和浴场,5000多家足浴店。由于行业门槛低、标准缺失、发展速度过快,部分经营网点层层转包、无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甚至
滋生“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上海27日公布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沐浴、足浴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首次对相关网点的经营服务场所、设施、卫生、环保、经营管理、业务技术等作出明确规定。如美发店的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须配备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美容美发店不能设“暗间”服务;公共浴室、浴场的入口处,要有禁止传染病患者就浴的文字或标志;按摩服务场所应有明显标志,按摩房不得安装反锁装置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表示,此次公布的两项地方标准均属推荐性标准,适用于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浴场以及美甲店、美体瘦身店、足浴店等。相关标准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上海有关政府部门还将陆续出台相应的行业监管措施,通过提高门槛、严格管理,将一些经营不规范、扰乱市场秩序的小发廊、小浴室逐步淘汰出局,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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