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公安警力已达近6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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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7:4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刘晓莉、田雨)记者2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到2005年底,除上海市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有森林公安机构6700多个,拥有近6万人的警力。 在28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说,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专门保护
按照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森林公安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此外,在东北、内蒙古等地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公安还负责辖区内的全部社会治安的管理工作。 杜永胜说,当前由于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安全矛盾彰显,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等“四乱四滥”违法活动屡禁不止,重特大案件时有发生,森林公安队伍的任务随之加重。据统计,仅“十五”期间就有52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牺牲,还有180多名民警负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