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起在全国率先实行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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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8:5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昨日,厦门保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9月28日开始,全市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亮证服务。《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出台后,厦门将是全国率先实施营销员100%持证并挂牌展业的地区。
今日起,厦门营销员需要接受保险知识培训,考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与所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委托协议,取得《展业证》后,方可向社会公众提供保险服务。《展业证》记载了营销员姓名、资格证书号码、展业证编号、所属保险公司、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保险公司及行业协会监督电话等信息。如保险营销员在展业过程中无法出示《展业证》,消费者可拒绝其提供的保险服务。 厦门保监局局长张柏玲说,此举将大大提升厦门保险业的诚信水平,促使各公司加强营销员管理,实现“营销员规规矩矩卖保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 另悉,厦门保监局还建立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消费者如想了解保险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可致电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咨询,或登录协会网站(www.iaxm.com)查询营销员《资格证》、《展业证》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