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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机关吊销执照可申请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9:25 深圳晚报

      《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被行政机关吊销执照可申请听证

      本报记者陈莉报道今后,个人被行政机关处罚50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罚50000元以上或被行政机关责令吊销执照等,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组
织听证。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公报》上获悉,《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长许宗衡签发第157号政府令,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听证办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拟作出的行政许可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组织听证。而且,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书后,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对于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行政机关拟作出抽象行政行为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听证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及程序、非部门陈述人的筛选原则等内容;同时,通过报纸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与听证事项、听证内容有重要关联的信息资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听证组织机关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听证报告。行政机关作出抽象行政行为和重大行政决策时,应当参考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

      此外,《听证办法》规定,如果行政机关有违反《听证办法》的严重行为,市、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可以责令或建议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有关部门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听证人在听证时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可依法给予其行政处分;对具有听证人资格的听证人,可取消其听证人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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