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七部门将联合督察环保违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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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0:5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马力)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针对近期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一些地区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敏感地区、交界区域环境污染不断以及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不降反升等问题,国务院七部门将联合派出督察组,对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这七个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
环保总局这位负责人表示,近期七部门将组织督察组,对部分省(区、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察。此次督察将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察结束后,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继续公布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由国务院七部门联合挂牌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