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市民怪异改名未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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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1:49 重庆晚报 | |||||||||
黄石一市民欲改名,并为此奔波了6年。派出所告知,改名需通过公证才能办理。近日,公证部门答复:不予公证。 现年38岁的徐爱武是黄石港某社区居民。几年来,他一直有个心愿,希望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徐爱5”。6年间,他多次到派出所询问,但民警告知:全国还没有这种改名先例,改起来有些困难。
8月初,他再次来到当地派出所,提交了一份改名申请。当地派出所告知,成年人改名前应先登报声明,还要通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于是,徐于8月10日在报纸上登了一份改名启事。随后他拿着这份报纸来到黄石港区公证处。 据公证员介绍,公证原则有一条叫“公序良俗”,意即要符合社会传统习惯和文化习俗。徐爱武提出的公证要求违背了这条公证原则。近日,黄石港区公证处转告徐爱武,省公证处对其改名“徐爱5”的公证要求,不予支持。 据楚天金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