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城区学校和幼儿园须派专职保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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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1: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9月28日讯 年底前,每个娱乐场所配备至少2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目前社会上各种非正规保安,将统一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这是记者28日下午从山东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召开的第二届全省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表彰大会上获悉的。 据悉,省公安厅研究确定,年底前,每个娱乐场所配备至少2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城区学校、幼儿园全部派驻专职保安人员。
社会上各种非正规保安也将统一纳入公安机关监管。其中,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并有经费保障的各种辅警、协管员、治安巡逻队等协勤队伍,逐步转化为保安队伍。社区保卫、联防以及物业安全维护等各种治安防范力量进行整合,统一纳入保安行业规范管理。将党政机关、涉外机构、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医院等自办的护厂(场)队、护卫队等逐步纳入当地保安行业统一管理。全省将严厉查处各种形式的非法保安组织和非法保安培训机构,坚决依法查处雇用“黑保安”行为。(记者张庆村 通讯员滕世雷 张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