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藏羚羊皮不再付之一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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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2:4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昨天上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本报驻京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从现在开始,以后收缴到野生动物制品,将采取科学的保管办法,不再是单纯地将之付之一炬。 ■收缴野生动物制品不再烧掉
在新闻发布会上,本报记者提问:“在可可西里,执法者往往把收缴来的藏羚羊皮一把火烧掉,而藏羚羊的皮毛非常珍贵,是否可以重新利用?”杜永胜回答说,过去在组织专项行动中,确实把一部分藏羚羊皮张付之一炬,主要是表达我国严厉打击盗猎藏羚羊犯罪的决心和态度,现在大量猎杀藏羚羊的犯罪行为得到了遏制。以后收缴到野生动物制品,经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将采取科学的保管办法,比如送给院校做标本。 ■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合法 在提到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问题时,杜永胜表示,我们的执法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森林法》、《野生动物法》和相应条例。我们国家组织拍卖,一是经过专家科学论证,每年有一定的数量限额。第二是严格监控,通过拍卖狩猎权,将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以弥补不足。 ■打击涉林案件成效显著 另据杜永胜介绍,近年来,一些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为有效遏制这一势头,森林公安在一些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组织实施了专项打击行动。据统计,2005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涉林的刑事案件13000多起,涉案金额4亿多元人民币,涉案犯罪嫌疑人18000多名;查获犯罪团伙400多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