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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美容美发店不能设“暗间”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3:25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上海近日公布两项针对美容美发、沐浴行业的地方标准,其中规定美容美发店不能设“暗间”服务;按摩服务场所应有明显标志,按摩房不得安装反锁装置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表示,此次公布的两项地方标准均属推荐
性标准,适用于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浴场以及美甲店、美体瘦身店、足浴店等。相关标准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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