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车排放不达标拒绝产销上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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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9:07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第九次环境保护大会上获悉,为强化环境保护,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都将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察,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据悉,市政府昨天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指出本市要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政绩考核,把环保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阶段目标,纳
此外,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本市将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凡是不达标的机动车,不允许在天津生产、销售和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