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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动车排放不达标拒绝产销上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9:0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第九次环境保护大会上获悉,为强化环境保护,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都将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察,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据悉,市政府昨天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指出本市要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政绩考核,把环保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阶段目标,纳
入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制。本市将建立环境保护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市还将严格环境准入,对不同区域实行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工业项目今后要向工业园集中。对有重大环境影响而又不能落实有效防治措施的规划,必须进行调整;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此外,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本市将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

能源
机动车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凡是不达标的机动车,不允许在天津生产、销售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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