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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黑老大被判20年 刑警队政委当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安徽市场报》报道27日,与李宣传黑社会齐名的亳州市又一黑恶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亳州市中院判处“黑老大”王永林有期徒刑20年,原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浅玉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王永林,捕前任亳州市谯城区农资公司经理。自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间,该团伙通过插手民间纠纷、经济活动等,依仗暴力手段,在谯城区境内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
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恃强凌弱,欺行霸市,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

  同案被告人浅玉祥,原任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2004年,浅玉祥在负责侦查王永林等案件期间,王永林的妻子为了打探王永林的情况,多次向浅玉祥行贿。浅玉祥受贿后,多次向王永林之妻透露专案组案件侦破情况,致使王永林外逃,并不断变换藏匿地点,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王永林被抓获后,浅玉祥又利用自己专案组副组长的身份,为王永林的案件帮忙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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