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留“证据” 方便解决旅游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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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22:14 经济信息联播 | |||||||||
在长假里,旅游纠纷很难避免,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呢?今天、有关业内人士建议,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和正规的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同时在旅途中、要注意保存“证据”,以便日后投诉。 业内人士指出,游客首先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参团,同时,在出发前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游客要对合同条款,旅游景点、游览时间、所乘交通工具、餐饮和宾馆标准
港中旅出境游市场部梁媛说:“正规的旅游合同是保障双方利益的,因为双方都把一些约定提前在这个合同签好,这样就避免了回来或者旅行过程中的一些纠纷。” 此外,旅行社收费的发票、景点门票,以及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也要保留,尤其对旅行社中途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游客更要索取发票,同时专家还建议,游客要利用照相机、摄像机记录当时的情景,这也是打官司有力的证据。遇到旅游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是最好的办法。 相关专题:2006年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