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政府定价成本应公开以约束垄断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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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0:38 国际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 杨超) 从明天起,《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约束垄断行业经营成本 细则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调价都必须先进行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把成本
成本监审经费政府买单 成本监审实行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制度。定调价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实施的成本监审。定期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商品和服务成本按照一定的年度间隔时限实施的经常性的成本监审。实施成本监审应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在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确定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标准、核定定价成本时,可以邀请财政、税务、审计以及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工作。 细则规定,成本监审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监审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 “今后,我们将逐步向社会公开成本监审结果,让老百姓了解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的客观公正。”市发改委成本调查队负责人表示,对于虚报、瞒报、伪造及篡改成本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成本资料的生产经营者,要记入诚信档案。 另据介绍,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覆盖了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等诸多领域,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市定价目录确定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需要价格听证的所有商品和服务,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 据悉,近年来北京市已相继实施了燃气、城市供水、市管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在京高等院校教育收费、高中教育收费、国道改建等定调价成本监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