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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建设规划未来五年新建住房18.5万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1:0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任学光) 省会未来五年将建多少经济适用房?近日,石家庄市政府正式出台的《石家庄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中给出答案。记者获悉,该《规划》已于即日起生效,其中包括石家庄市未来五年住房建设的目标、住房建设的结构、住房建设的用地布局等内容。

  ■规划经济适用房3.95万套

  《规划》中提出,2006—2010年规划期内,省会计划建设各类住房18.5万套,总建筑面积178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125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

  其中,规划商品住房14.55万套,建筑面积143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3.35万套,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11.2万套,建筑面积1005万平方米。规划经济适用住房3.95万套,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其中小于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2.8万套,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属多层楼房不大于85平方米;属中高层、高层楼房不大于95平方米。

  《规划》确定近期省会城市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为,2006年建设商品住房2.91万套,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0.79万套,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2007年建设商品住房2.91万套,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0.79万套,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2008-2010年建设商品住房8.73万套,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37万套,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

  ■新建城市住房“孔雀东南飞”

  《规划》中确定,东南分区将作为省会新增城市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重点布局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同时,结合城市旧生活区、部分城中村改造和企业“退二进三”,改善居住环境,安排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小户型“吃香”大别墅停建

  《规划》中提出,今后五年,省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省会年度土地供应也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同时,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和住宅建筑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本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中项目相关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对于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或采用不正当技术手段回避有关规划控制性要求,或向建设单位提供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的图纸,擅自改变套型建筑面积等行为不予批准,责令其重新立项,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重新进行设计,重新报批。

  对于土地闲置的问题,《规划》提出,要根据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置换、政府招标拍卖、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等各类办法,对闲置土地积极予以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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