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日起实行最低工资低保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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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1:3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从明天开始,江苏省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新标准为:一类地区750元/月,二类地区620元/月,三类地区520元/月。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新标准是:一类地区6.3元/小时;二类地区5.2元/小时;三类地区4.4元/小时。 南京市区(含江宁区)执行一类区标准;溧水县、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执行二类区标准。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
同时,南京市的城市低保标准也将从260元调至280元,调整范围为: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浦口、原大厂等10个区。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和原六合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为190—210元,按规定,这四个区县的低保标准也将在现有基础上作相应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