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一起实施新规 凭身份证可去云南边境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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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3:00 大河网-河南商报 | |||||||||
本报讯从10月1日起,无论是去云南边境地区考察、采访还是探亲、访友、经商、旅游,凭身份证就可以轻松出入云南省边境地区。 10月1日,云南省公安边防系统首部《云南省边境地区公安边防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昨日,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龚华武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进出边境地区的人员须持合法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能代表公民身份的证件。”之前1999年我国颁布并实施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规定,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边境通行证》。 (据《北京晚报》) 相关专题:2006年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