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法介入“冒牌警车”调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11:13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前不久,农安县永安乡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印有“法院”、“警察”标志的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脑部受伤住院。当记者致电农安县伏龙泉镇法庭询问此事时,却得到了这样一个回答:“这不是法院的车,是私家车。” 本报讯(记者 辛言) 记者昨日获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关于这辆冒牌警车的来源问题,目前交警部门还在调查当中。另据交警部门介绍,肇事司机姓初,肇事后接受调查时自称伏龙泉镇中心法庭工作人员;而冒牌警车车主姓李,目前正在核实行车证上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看是否为报废车或者盗抢车,如果属于报废车将会强制报废,如果属于盗抢车则将该案移交到公安部门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未见到农安县人民法院纪检部门的相关领导,但得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有关人士称,初某是法庭临时工作人员,不是农安县人民法院在编干警,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肇事“警车”竟是私家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