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称粤语版港片经审查后可在珠三角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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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20:50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9月30日电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推动下,近年来香港与内地影视合作空间越来越大。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表示,“安排”的实施,为香港电影业提供了内地13亿人的广阔电影市场,提供了更为畅通的放映渠道。 朱虹在接受最新一期香港《紫荆》杂志专访时表示,广电总局现正落实香港与广电
朱虹说,“安排”实施后,内地与香港在电影业合作方面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一是合作拍摄影片数量增加。3年来内地与香港合拍影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较“安排”签署前的每年10部左右有较大增长,2003年为26部,2004年为31部,2005年为29部。现在每年内地与香港合拍的电影数量已占到内地与境外制片公司合作数量的七成以上。二是香港在内地合作兴建、改造影院数量增加。3年来香港在内地陆续兴建和改造电影院14家,这些影城开业后均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效益。 朱虹表示,内地与香港电影业的互补性主要表现在香港的电影业国际化程度高,有成熟的融资和营销手段;内地的优势是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人才和景地资源丰富,而且市场巨大。他说,“安排”签署3周年以来,对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在电影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两地电影优势共用,资源互补,产生了一批艺术质量和市场效益都比较成功的合拍影片。如《英雄》、《天下无贼》、《七剑》、《如果·爱》、《新警察故事》、《神话》等。 朱虹特别强调,内地与香港电影业的合作成功扩大了中国电影在海外的影响,展示了中国电影的魅力,促进了中华文化在世界的传播,加深了世界对中国的理解。同时,这些成功合拍影片的传播吸引了更多西方电影人来中国寻求合作,促进了中国与欧美和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电影业的交流、合作。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