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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实现“双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0:48 京华时报

  缩小退休职工间养老待遇差距

  据新华社电广东省养老保险实现全省统一缴费基数和统一待遇,每年统一增加数额。新的缴费和待遇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生效。这是广东省政府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规定的。

  《通知》规定,今后将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2005年度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97元。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仍然可以以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基础养老金待遇则一律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据介绍,广东省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改革,使经济欠发达地区、低工资群体可以少缴费,经济发达地区、高收入群体多缴费,体现了“以富助贫”的二次分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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