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淘汰类企业电价将猛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1:30 重庆晚报

  今后3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昨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对差别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据透露,截至今年5月,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实行了差别电价政策。但由于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力度较小,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担心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现行政策贯彻情况不十分理想。为此,发改委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主
要采取了五项措施完善差别电价。

  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

  《意见》要求各地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已经出台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将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行业扩大到8个行业。即在原来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调整差别电价政策界限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划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

  据发展改革委预测,淘汰类企业由于加价幅度大,加价标准高,将受到较大影响。预计三年内每年将增加成本5%至6%,这些企业大部分将退出市场。由于高耗能产品供大于求,部分产品退出市场后,不会影响正常供应。

  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今后3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提高1角5分;对限制类企业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的2分钱调整为5分钱,提高3分钱。

  具体步骤是:从2006年10月1日起,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1角钱,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3分钱;从2007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5分钱,限制类加价4分钱;从2008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2角钱,限制类加价5分钱。具体执行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标准。

  企业自备电厂实行收费

  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公用电网为其提供备用容量的系统备用费。

  据新华社、中新社

  网络编辑:李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