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淘汰类企业电价将被提高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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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5:20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刘铮)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对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从5分钱提高到1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从2分钱提高到3分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30日就调整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今后三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
具体步骤是:从2006年10月1日起,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1角钱,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3分钱;从2007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5分钱,限制类加价4分钱;从2008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2角钱,限制类加价5分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