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垃圾处置费百家企业将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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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5: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涂源 实习生陶琦)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小心吃官司!市环卫局昨天称,准备对100家严重欠缴垃圾处置费的企业提起行政诉讼。 市环卫局方面称,9月5日,市高院、市政府法制办等在相关会议上形成会议纪要:《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具有法律效力,与原《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抵触之处,可以继续使用。
据了解,我市今年征收到的生活垃圾处置费为3040万元,同比虽有不少增长,但离市政府今年确定的6000余万元征收目标差距颇大,其中以企业单位欠缴的居多,有的已属恶意欠费。 市环卫局表示,在明确了适用法律后,他们已列出了百家严重欠费的企业,如果地税代征都无法执行,将进行行政诉讼。 此外,我市两个月前发布了“地税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消息后,大量居民对此误读。那么,居民应以什么方式缴这笔费用呢?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称,可以在水、燃气费用里代收,也可由小区物业单位代缴,还可由区级环卫部门人员上门收缴。 环卫部门提醒非小区的居民,上门征收费用的人员必须佩带“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征收收费证”,上面盖有环卫部门的公章,附有收费员的照片,谨防有骗子假冒上门。 城市居民每户每月缴纳的垃圾生活垃圾处置费为8元,暂住户每人每月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