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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 要向被审计单位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7: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结果通报的意见》,要求市审计局对市政府、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后,要依照相关规定,负责向被审计单位通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应于通报会结束或书面通报送达后,在审计局
审计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市监察局负责审计结果通报的组织实施及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舒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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