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进行刑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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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9: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日电 国务院参事、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津生在今天出版的《求是》杂志上撰文,深入剖析了中国人口安全问题。文章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刑法》,将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定为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文章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20多年不断攀升,2000年已达117的世界少有的偏高值。虽然中国近年来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但出生人口性别比
文章指出,必须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首先,要增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全社会都认清性别比失衡的严重后果。2004年中国不满20岁人口中男性已比女性多出2000多万人,它已经并将继续加剧富余男性对“婚姻市场”的强力挤压,把大量可能终身丧失婚配的男性人口挤压到中国最为贫困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这不仅使个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且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要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施治的力度和范围。一是应尽快建立起党委政府牵头、计生卫生联手、相关部门配合、广大群众参与的治理工作的有效体制和机制,为全面做好这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要抓紧治标,尽快在广大城乡开展专项整治,即各地在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由人口计生和其他相关部门统一时间、集中力量、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对实施各种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机构及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与监管,对非法实施者予以惩处,对其他实施者的资质予以审查和确认。通过专项整治,一方面对可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器械、设施和药物的配置、流通、使用和保管建章立制,严格执行,违者严肃处理,从源头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申请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者建立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违者严肃处理,从人头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当前正在开展的“关爱女孩行动”,在部分试点地区取得经验后应尽快在广大城乡推开,不给非法实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者以可乘之机。 三是要注意治本,建立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合理的长效机制。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刑法》,将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定为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特别是农村的多类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女孩家庭缺乏男性劳动力的现实问题和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扭转人们生育的男性偏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