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每月690元上调至750元 今起南京上调最低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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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1:28 龙虎网 | |||||||||
梁建恕 【龙虎网报道】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通知,今天起,南京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调整方案,城区及江宁区最低工资从每月690元上调至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南京市将分三类地区标准。 一类地区为南京城区及江宁区,最低工资由原每月690元调至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8元调至6.3元。 二类地区为溧水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每月550元调至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6元调至5.2元。 三类地区为原六合县、原江浦县和高淳县,最低工资标准由480元调至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1元调至4.4元。 在劳动者工资中,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均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这部分钱应由企业另行支付。劳动者所得工资在剔除以上三类并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仍应由企业补足。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小时工”,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并以小时计酬的非全日制用工。以大学生勤工俭学为例,用人单位安排学生打工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并给予劳动报酬,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工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