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从每月690元上调至750元 今起南京上调最低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1:28 龙虎网

  梁建恕

  【龙虎网报道】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通知,今天起,南京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调整方案,城区及江宁区最低工资从每月690元上调至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
准从5.8元调至6.3元。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南京市将分三类地区标准。

  一类地区为南京城区及江宁区,最低工资由原每月690元调至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8元调至6.3元。

  二类地区为溧水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每月550元调至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6元调至5.2元。

  三类地区为原六合县、原江浦县和高淳县,最低工资标准由480元调至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1元调至4.4元。

  在劳动者工资中,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均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这部分钱应由企业另行支付。劳动者所得工资在剔除以上三类并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仍应由企业补足。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小时工”,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并以小时计酬的非全日制用工。以大学生勤工俭学为例,用人单位安排学生打工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并给予劳动报酬,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工资标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