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类企业电价 三年内将提高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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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1:52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对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从5分钱提高到1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从2分钱提高到3分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昨日就调整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今后三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的2分钱调整为5分钱。
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于2004年6月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高耗能产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