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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紧急救助 上海海事法院32小时扣放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20:31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立案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申请诉前扣船案件。申请人情绪激动,要求扣押韩国籍船舶“STAR MARINER”。原来三天前,申请人之父所在的“皖望江拖428”在吴淞口遭“STAR MARINER”碰撞沉没,致其落海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申请人请求扣押“STAR MARINER”,以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人民币850,000元的担保。同时因其家庭生活困难,申请免
交扣船申请费,但一时又拿不出相关证明。

  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在申请人保证七日之内补交证明的基础上,立案庭决定立刻行动。准备完毕已届下班,而当立案庭的法官不辞辛劳,将所有文书送达完毕已是晚上十点。

  扣船

  第二天一早,船舶停在吴淞口锚地,“STAR MARINER”是一艘韩国籍净重9,000余吨的集装箱班轮。当天,天气阴霾,风高浪急,立案庭周法官和法警队卢警官乘着交通艇靠上了“STAR MARINER”。登上船舶必须要攀爬绳梯,天气的状况严重影响了登船的安全性。两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毅然登上了船舶。上船后,周法官向船长认真宣读了上海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扣押船舶命令,船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至此,“STAR MARINER”被成功扣押。

  放船

  下午五点的时候,立案庭收到一份传真,是被申请人已提供担保,故申请人申请撤销诉前保全申请,解除对被扣船舶的扣押。收到传真后,保全组一分钟都不敢耽搁,立即组织人员准备法律文书。晚上九点钟,法律文书顺利交到了有关部门手中。直到此时,法官们才大大地舒了口气,脸上露出了轻松的微笑。

  从申请人申请扣船至船舶被成功扣押、解扣,一起诉前扣船案件只历经了短短32小时便圆满结案。申请人在传真中表示:“对法官不辞辛劳,秉公执法,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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