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企业被罚1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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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1:00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10月1日电每月加班总时间超过36小时就是违反劳动法。杭州一家服装企业因为超时加班,日前收到了一张11.52万元的巨额罚单。这是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迄今开出的最大一张非法延长劳动工时的罚单。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日前接到投诉,称这家服装企业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监察支队进行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采用两班轮换制:一班人每天
据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介绍,根据该企业的考勤表,1—3月这家企业的总工时已经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涉及员工1152名。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11.52万元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