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干部雇凶伤同事 行凶者判刑主谋却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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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7: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现代快报》报道 近日,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判决一起伤害案:4名行凶者被判刑,主谋却无罪,引起受害人的不满。 受害人是盐城工商局亭湖分局干部尤健将。2004年8月9日晚,他在回家途中突然遭4名陌生男子殴打,造成右耳鼓膜穿孔,法医鉴定为轻伤。案发后4名行凶者被抓获,将主谋——尤健将的同事、副科长陈某供出。
陈某承认此案是自己策划的,因工作上与尤健将产生矛盾,遂产生报复念头。警方还查到,案发前后陈某与行凶者电话联系十分频繁,案发后的第二天,陈某与其中一名行凶者通话达6次之多。 今年9月4日,亭湖区法院作出判决:4名行凶者犯故意伤害罪,判刑半年至2年,陈某则无罪,因为“仅凭陈某的有罪供述和通话记录,不能证明陈某有罪”。尤健将认为法院判决荒唐,决定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