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泼城管员被判8个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8:38 扬子晚报 | |||||||||
9月30日,备受关注的“5·30”暴力妨害城管执法一案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宣判,向城管执法人员泼尿的女老板肖桂秋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法庭上,声泪俱下的她表示:自己要上诉。 今年5月30日下午2点半,青羊区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人员来到王家塘街13号新1号,发现肖桂秋与其丈夫经营的袁肖鲜肉店出摊占道经营蔬菜和肉类。因不服执法人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