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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背景音乐也开始付费,已有两单位“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11:20 新华网

  新华社南昌10月1日专电(记者曾曦)近日,江西省全面启动了背景音乐的收费工作,已有两家单位率先“埋单”。

  江西省制订了相关收费标准,共分7类:夜总会、歌舞厅等经营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天每平方米收取0.12元;酒吧、咖啡厅、餐厅等经营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天每平方米0.025元收费;宾馆按每床每月收费1.75元计;商场、超市等按每年每平方米收取2
.18元至2.66元;国内航班最低收6元/班次;普快铁路列车每车按每天每公里0.005元计;展览场所按展台费1%计算。

  据了解,目前已有两家单位向有关收费委托机构交纳了背景音乐使用费,一家是承办音乐会的某主办单位,另一家是南昌市长途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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