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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绝不能以污染环境作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14:36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0月2日电(记者 李斌 卫敏丽)近来,“节能降耗”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节能降耗”应该依靠什么?当然是依靠科技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然而,记者日前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辽宁省部分地区采访时却发现,一些企业甚至是国有大型企业,环保设施竟然也形同虚设,大气污染物无序排放。如此做法客观上降低了能耗,却污染大气环境,得不偿失,令人痛心。

  专家提醒,此类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我们在40分钟内看到了灰色、黄色、黑色三种颜色的烟!”正式的汇报和现场采访后,少数采访团成员前往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钢股份公司进行暗访,“当时我们在该企业门口遭到门卫阻拦,正等待进入时,看到了这一景象。等到我们进入后,烟就不冒了。”暗访小分队的陈记者说。

  面对记者,该企业有关负责人被迫实话实说,如果企业环保设施不开,仅电费一项,一年就可为企业节省300多万元。

  中华环保世纪行暗访小分队在暗访过程中还发现,类似这种无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在辽宁本溪山城水泥厂、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根据国家“

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其中,今年的目标是下降4%左右。但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同比上升0.8%。

  “‘节能降耗’绝不能以污染环境作代价!绝不能以违法行为作为前提条件!”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巡视员何嘉平严肃指出,在“节能降耗”这场世纪性战役中,国有企业应当勇担重任,走在前列。

  何嘉平说,作为企业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行,客观上会影响企业的各项能耗指标。但这种所谓的“节能降耗”指标不仅是有水分的,而且是非常危险的。

  为什么“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为什么我国节能监管“能管不能罚,能礼不能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节能执法,基本都是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很难罚款,这种执法乏力的现象根本上是因为节能法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执法主体不明确。因此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是当务之急。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据记者了解,大连市有关方面已经着手探索对企业的

能源评价工作。对于新项目,将能源消耗的指标,同环境评价等一起作为新项目审批的进入门槛,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上马;对既有项目,要对企业的能源消耗设定约束性指标,对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依法采取严厉措施。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这项能源评价工作正处于调研阶段,已有人士建议将能源评价一起纳入环评法范围,以加快为能源评价立法的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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