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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体制改革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15:19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陈智博)9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在城市规划展示厅举行投资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就鞍山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框架及实施意见等进行新闻发布,并现场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根据国家及省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鞍山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我市投资体制改革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今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全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局)为企业投资基建项目,除工业以外的商业、农业、城建、交通等其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机关;市、县(市)区经委(经发局)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机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有市级核准、备案权限;达道湾工业园区、灵山工业园区、汤岗子农高区享有市级权限;海城市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两个省级开发区享有县级核准、备案权限;海城、台安、岫岩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核准,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城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

  会上,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权限以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职责和权限的划分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市政府将于近日下发《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实施意见》,作为今后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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