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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笑令”是可笑还是可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1:29 舜网-济南时报

  前不久,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江苏溧阳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土资源工作人员纪律的意见》。文件要求:全系统工作人员做到“八不准”,除了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办公室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不准利用办公室电脑上网玩游戏”等,文件还规定工作人员“不准串科室聊天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办公室嬉笑和大声喧哗”(《现代快报》10月2日报道)。

  这个规定出台后,引起一片哗然,特别是不准在办公室嬉笑更是被讥讽为“禁笑令”,而相关法律专家更是认为出台规定“应当考虑到人性化和务实性”。

  如果是一刀切地禁止笑,那自然是不够人性化,但人家禁止的是“嬉笑”,显然不包括微笑等等,将禁止嬉笑笼统地称之为“禁笑”,恐怕有误解、误导或歪曲之嫌疑,我们禁止官员大吃大喝,但我们不能说这就叫“禁饭令”,我们禁止酒后驾车,但不能将其说成是“禁车令”。不是所有的笑都是人性化的,你能说奸笑、淫笑是人性化的吗?也不是所有的笑都可以不分场合使用,笑容使用不当,也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办公室里需要的是庄严安静,需要的笑容是微笑等大方得体的笑,至于嬉笑、大笑等等,显然是不适合办公场所的。这样的规定不过是一种职业礼仪,值得大惊小怪吗?

  专家说到的务实性,显然是指“嬉笑”没有一个标准,不好界定,因此可操作性不强。确实如此,我们没有一个客观标准来衡量“嬉笑”,但这并不意味着禁止“嬉笑”就是不可行的。以一种数字化的标准来要求礼仪,要求礼貌,本来就是一种标准的“泛化”,是一种近乎苛刻的要求。按这样的逻辑,什么叫安静?是不是要规定分贝是多少多少才叫安静?人人拿着分贝测试仪,才有可能遵守某些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静的社会公德?按这样的逻辑,不仅嬉笑难以量化,而且微笑、服务热情等等也无法量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微笑服务就是一种不具备“务实性”的规定。实际上,有些东西原本就不可能量化,只需要有一个大致的概念即可。

  最近,一些国家对某些中国游客的不文明、不礼貌行为大加诟病,一些针对中国人的专用告示“禁止大声喧哗”、“便后请冲洗厕所”等让中国人觉得很没面子,这里面不乏有某些外国人歧视中国人的成分在内,但平心而论,我们自己做得够好吗?特别是在一些单位里,上班打毛衣的、闲聊的、讲黄段子以致笑得前仰后翻的,占公家便宜的,比比皆是。“禁止嬉笑”令的出台,并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我们某些人素质低下的一种反讽,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就像当年的施拉普纳告诫中国运动员“你不知道往哪里踢,就往球门里踢”一样,最基本的东西、最基本的礼貌都不懂,不出台这样的规定又能怎么办?对于某些人来说,在礼貌问题上、在公德心问题上,他们的素养,并不比一个幼儿园的孩子更有可圈可点之处,而这,才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和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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