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3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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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2:08 深圳商报 | |||||||||
中央财政3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 还将考虑对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何雨欣)“支持中小企业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近日在此间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
朱志刚在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说,大企业由于特有的优势,其发展应当更多地依靠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而政府应对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予以必要的扶持。 “这种非对称的管理,有利于抑制垄断,有利于扶持弱者,从而促进公平竞争。”朱志刚表示。 在财政部推动下,目前全国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中设有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专项资金的已达33个,去年安排支持资金25亿元。 朱志刚表示,“十一五”期间,财政将着力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建立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财政部将考虑对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在政府采购中确定一定的比例,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