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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保险定价将有章可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2:37 深圳特区报

  保监会完成第二批危险单位划分指引

  地铁保险定价将有章可循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毛晓梅)继今年5月推出水电、火电、航天、公路和桥梁等首批大型工程项目的风险划分指引之后,保监会近期又将颁布第二批《财产险危
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

  第二批指引包括《第6号:地铁隧道工程》和《第7号:石油天然气上游企业》,这两个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体系,对规范产险市场秩序、强化产险业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003年7月上海地铁4号线工程发生了中国保险史上最大的工程事故,共保该项目的平安、太保、人保和大众四家公司当时所收保费尚不足1750万元(综合费率约0.3%),最终承受高达7亿元的巨额索赔。这次事故给保险业敲响了警钟,国内各保险公司开始大幅提高地铁项目的保险费率,但目前0.5%左右的费率水平仍与国际市场高于1%的要价相去甚远,去年的地铁项目保险就普遍存在国际分保困难、保险公司被迫扩大自留额或放弃承保的问题。其他一些大型项目,如电厂、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项目的保险也存在同样的情形。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制度性因素,长期以来我们对大型商业风险项目保险只有条款指导,但没有费率规章、对定价缺乏指导,导致了各公司无序竞争、价格偏离市场真实水平,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他说,《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陆续颁布实施,弥补了监管法规的空白,也是完善我国再保险监管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危险单位的评估和划分,使大型商业风险项目保险有了一个定价基础和遵循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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