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缴垃圾处置费最高罚50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5:39 重庆时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岳颖)昨日,市环卫局、九龙坡区环卫处、南岸区环卫处在杨家坪步行街、弹子石、上新街展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宣传活动。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称,对蓄意不缴纳垃圾处置费的个人和单位,会责令限期缴纳,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从50元至5000元不等。

  据了解,我市每年的垃圾运行处理费用已超过1亿元,收到的生活垃圾处置费3000多
万元,离市政府今年确定的6000余万元征收目标差距颇大。目前,城市居民每户每月缴纳的垃圾生活垃圾处置费为8元,暂住户每人每月2元。市环卫局提醒,凡是低保户和优抚户均可凭有效证件到辖区环卫部门办理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手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