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为包头空难污染赔214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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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7: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包头10月2日电】(记者李云平)经过多次协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与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就“11·21”空难所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达成赔偿协议:东航向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2140万元。 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MU5210客机在包头市刚刚起飞不久就发生爆炸,不仅导致55人遇难,还使南海湖受到严重污染。自治区政府委派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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