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要与选民见面并答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7: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3日电 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浙江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同步换届选举。据初步统计,这次浙江全省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乡级政权1200多个,县级政权90个;选举产生两级人大代表9万多人,并由新的一届县、乡人大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浙江日报报道说,现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是20
代表候选人应与选民见面 选出了代表,选民却不认识。过去的选举实施细则只是规定,选举委员会应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修改后的选举实施细则不仅增加了选举委员会组织各选区推荐代表候选人和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等内容,还要求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并请代表候选人回答选民问题。 确定正式候选人可采用预选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该选区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并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 罢免与辞职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原选区或者原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补选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条禁令不可触碰 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修改后的选举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四种情况是: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以上述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李晓鹏 吕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