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空难污染南海湖 东航赔偿两千余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9:17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包头10月2日电经过多次协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与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就“11·21”空难所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达成赔偿协议:东航向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2140万元。 包头市南海湖占地480公顷,是内蒙古自治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由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负责经营。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MU5210客机在
据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负责人虞伟介绍,空难发生后,南海湖污染逐渐由水面向底泥扩散,由局部向整个湖面蔓延,南海公园从此全面停业。中国环境科学院出具的《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及环保方案设计书》认定:东方航空公司的空难事故造成南海公园水系严重污染,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总体水质恶化,各类经济损失总计1.052亿元。 随后,东方航空公司对中国环境科学院的认定提出异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最终作出结论:整个南海湖已受污染,需要修复湖区水生态系统,治理费用总计2140万元。对此方案,东方航空公司与南海公园管理处均表示认可,并于9月29日签订赔偿协议。 此前,鉴于空难造成南海公园停业,东方航空公司向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建筑损失、营业中断补偿费等总计1134万元。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