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省法院三年遭遇147起暴力抗法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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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16:09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0月3日电(记者毛海峰)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2003年以来陕西暴力抗法事件频繁发生,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系统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147起,致使132名法官、法警受伤,3人牺牲。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记者提供了今年发生的部分暴力抗法典型事件。4月19日,永寿县法院在执行魏某、曹某申请永寿县碾子沟煤矿诉前财产保全案时,遭遇上百人围攻,致
暴力抗法事件频发已引起陕西省高度重视。陕西省政法委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障法院工作正常开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既要依法审判和执行,又要保证审判安全和执行安全,依法严惩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分子。 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2003年以来,全省共司法拘留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人员42人,行政拘留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人员14人,另有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