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破获5亿元走私香烟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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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22:59 北京晨报 | |||||||||
37人被判刑 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属罕见 新华社电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走私香烟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唐上光等37名涉案人员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
这起偷逃税额近5亿元的特大走私案,涉案人数之多、走私时间之长、走私数量和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之巨,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仅判决书就长达170多页。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广西东兴市农民唐上光、唐上东、黄燕金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一名叫“阿香”的越南人密谋,在中越边境大肆走私,并形成3个小团伙。 走私香烟先后被送往广东湛江及广西玉林两个中转站,再通过“地下”途径,销售到南宁、柳州、玉林和广州、湛江等地。唐上光先后走私越南产的“555”、“万宝路”牌香烟合计58870余件,偷逃应缴税额共计4.9亿多元。 唐上光等人的疯狂走私行为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2005年初,经过周密侦查,30多名走私分子被广西海关缉私人员逐一拿获。 | |||||||||